員工是公司最寶貴的資源,也是實現公司目標的基本保證。因此,公司管理階層確信,應為員工提供一個良好的組織結構及工作環境。即:
尊重員工的個人尊嚴和價值
鼓勵員工在充滿激勵、公平競爭以及互相合作的工作環境中發揮最高的工作水平。員工的權益應受尊重,各主管和經理應適時并坦率地與下屬員工進行雙向交流,而且對他們的工作表現和發展負責。
鼓勵員工的創造力和主動性
公司應為員工提供一個既有導向性又有創作自由的工作環境。奮發有為的精神為公司成長過程中不可欠缺的條件,故此應在誠摯坦率和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加以鼓勵和支持。
激發員工的個人潛力
通過對員工合適的工作安排和明確的發展導向,使其潛能得以配合其主管、經理及公司整體的合作而高度發揮。